关于开展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 先进分工会:4个
按照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总数的20%比例评选。
(二)先进个人(见指标分配表)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及以上):按照工会干部人数15%的比例评选。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照会员人数15%的比例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分工会在总结的基础上,写出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