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湖南省家庭教育指导精品课程竞赛活动的通知》(湘妇字〔2023〕40号)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推荐一批有意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志愿者参加湘潭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选定活动进行初评。优质课程将被推荐参加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评。所有获奖课程将纳入省家庭教育指导精品课程库,在全省予以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24年1月-3月,初评。地点待定。
2024年4月,复评。地点待定。
2024年5月,展示。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上,对获奖课程进行发布和展示。
二、活动对象
校内有意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者、指导者、志愿者。
三、活动组织
初评主办:湘潭市妇联
初评协办:湖南工程学院工会、教务处、妇联
复评主办:湖南省妇联、湖南省教育厅
复评承办: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四、参赛要求
(一)课程内容。参与活动的讲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心理健康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等主题,研发原创的家庭教育内容的特色课程。具体如:
1.针对幼儿阶段、小学阶段、初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的家长指导,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聚焦培养合格家长,指导父母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建立和谐亲密亲子关系。
3.聚焦未成年人良好品德养成、身心健康成长等,指导家长建立和谐文明家庭环境、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
4.聚焦家庭教育中的重难点问题,指导家长精准有效解决。
(二)课程要求。参与的课程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教育引领、释疑解惑,贴近家长和未成年人、贴近实际为目标,课程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三)报送要求。
1.报名参与活动的讲师2024年1月7日前将《湘潭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选定活动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稿报校工会、校妇联办公室。
2.课程讲稿、PPT电子版1月15日前提交。
3.参赛视频要求时长40-45分钟,格式为MP4、MOV,横屏拍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 潘娟 杨浪波 朱洁
电 话:0731-58683537 58683528
邮 箱:heidiyoung@126.com。
五、活动安排
(一)初评
1.2024年3月31日前,由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时卫健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妇联、高校妇联等相关负责人成立评审组,对参与活动的讲师进行初评(包括对参赛选手和课程的审核把关)。
2.参与活动的讲师进行3-5分钟的现场说课展示,讲解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授课思路。评审组成员根据授课内容及展示效果进行现场打分,选定标准见附件1。最终根据总分排名选定40名为市级家庭教育讲师颁发证书。
3.市妇联择优推荐不少于5堂、不多于10堂课程进入复评。
(二)复评
2024年4月30日前,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家长代表队初评课程进行复评。按幼儿阶段、小学阶段、初高中阶段三个组别各遴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1名,共60堂精品课程,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三)展示
2024年5月,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上,对获奖课程进行发布和展示。所有获奖课程将纳入省家庭教育指导精品课程库,在全省予以推介。
六、其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本次竞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同意将参赛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授权给主办方使用。最终解释权归复审主办方所有。
附件:1.关于印发《湘潭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选定活动方案》的通知
2.湘潭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选定活动报名表
3.关于开展湖南省家庭教育指导精品课程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4年1月5日
湖南工程学院校工会、教务处、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