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离退休工作处:
为发挥教职工医疗互助作用,帮助患大病的教职工解决困难,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校党〔2016〕13号),现开始办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的基本条件
1. 必须是基金会的“教职工”(以缴纳基金为准)方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2. 教职工因重大病伤住院治疗一年中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3. 未经医院批准转诊擅自在外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不享受基金补助;
4. 办理基金补助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所发生的费用。
二、申请程序
1. 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 申请表须本人所在分工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持表和本人医疗费用有效原始单据:(1)病人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及疾病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2)病人住院费用医保支付结算单或住院发票(结算单和发票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3)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2日(19周周五)前报到校工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集中审核。
由于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已启动,请各分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认真审核盖章后统一送到校工会。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项目资料清单
2. 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
3.《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 办法》重要条款
4. 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 申请信息报送表
校工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