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解掌握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深化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教职工本人患有重病造成生活困难;教职工本人家庭遭受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致困。
二、申请助困条件
1.教职工本人在2020年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全年医药费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以本市医保医院提供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金额情况”为依据)可申请助困基金。
2.教职工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全年医药费自费金额在2万元以上(以本市有行医资质的医院所提供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金额情况”为依据),造成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助困基金,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适当扶助。
3.教职工因特殊原因和意外灾害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助困基金。
4.申请了2020年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的教职工不再申请本次困难补助。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家庭申请表》(见附件)。
2.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对困难教职工调查摸底后须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予以申报,申请表及相关凭证务必在2021年1月5日前上报校工会。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家庭申请表
2.湖南工程学院在职困难教职工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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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在职教职工困难家庭申请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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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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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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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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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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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呼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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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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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意 见 |
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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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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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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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必须由本人用蓝、黑水笔填写,经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将纸质版送交校工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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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工程学院在职困难教职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 部门 |
困 难 情 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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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必须经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送交校工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