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节日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元旦节日慰问仍以物资的发放形式进行,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按4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品。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可结合单位实际发放实物或指定地点的物品领取劵(提货单),不得发放现金,违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严格按要求认真组织好物资采购,于12月18日前将物资发放到职工手中,并做好物资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发放人员名单的造册和物资的签领工作,在12月25日前完成报账工作。
提前祝各位教职工2019年元旦快乐、阖家幸福!
附件:2019年元旦节日慰问物资发放登记表
校工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