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印发《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0:48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已经党委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79


中共湖南工程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校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工会湖南省总工会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1. 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会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学校党组织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夯实党领导学校发展的群众基础、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实现全面建成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一流工程应用型地方大学的战略目标,根本上要靠广大教职工的劳动、创造、奉献。新形势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 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是工会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职工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而奋斗的时代主题,以作用发挥、民主管理、权益维护、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改革方向,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切实提升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开拓创新,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统一领导

3. 明确各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责任。工会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的体制,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工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精神,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工会领导班子,协调工会同党政部门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关系,支持工会从自身性质和特点出发,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分工会工作的领导,确保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校工会的工作安排得到贯彻落实,按照要求配备好分工会主席和领导班子,支持分工会根据上级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 完善工作机制。学校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工会组织履职尽责的工会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工会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共建党支部和工会小组活动阵地,要求党员在工会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教职工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5. 保障工会工作经费和条件。学校要依法足额拨付工会活动经费,将校工会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予以保证。在学校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的需要,为工会办公和活动组织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校属各单位要努力改善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校工会要按人头向分工会划拨运转经费。工会的财产、经费、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得随意挪用、调拨。

6. 营造良好的工会工作氛围。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新时期党的工运方针政策,熟悉工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指导工会工作的水平。要把党的工运理论和基本知识、方针政策、劳动法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把新时代党的工运理论与实践研究纳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规划。校园媒体要加大对学校工会工作宣传力度,树立我校教职工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学校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形成有利于工会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7. 动员教职工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工会组织要把推改革、助发展、促和谐作为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主战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途径,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形成最广泛的合力,凝聚起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要动员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竞赛活动,支持开展教职工各类技能竞赛,促进教职工能力素质提高。

8. 引导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工会组织群众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平台作用,从教职工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要大力表彰工会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劳模精神、科学精神、蜡烛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教职工文化。各级工会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重大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

四、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9. 健全教职工表大会制度。职工表大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真正发挥教代会的重要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预决算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研究、答复、落实教代会提案。

10. 完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会常务副主席列席校长办公会、校长接待日等制度。学校各类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非常设机构,应有工会和教代会的代表参加。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有序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听证会、政策直通车等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1. 推动二级单位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校属各单位要依托分工会(机关为工会小组)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制度,引导教职工有序行使民主权利。单位党政领导必须认真听取本单位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向教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预决算、分配方案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12. 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委、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相关职能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对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作出规定,要求除上级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学校工作特别是与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公开。

五、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13. 继续保障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职工基本福利政策,工会对于教职工逢年过节、生日生育、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退休离岗都要进行慰问,每年安排教职工体检,继续加强女教职工工作和青年教职工工作,把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送到教职工心坎上。

14. 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工会运作、社会支持的帮扶工作格局,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努力为困难教职工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党政领导慰问困难教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制度。校工会要建立健全特困教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帮扶到位。

15. 继续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学校对教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医疗互助活动予以经费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了解教职工生病住院情况,帮助教职工办理好互助报销手续。工会要与离退休工作部门共同探索开展校内教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16. 建立教职工申诉受理工作机制。学校建立工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职工申诉受理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和援助工作。支持工会开展劳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工会反映的有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予以纠正,并向工会反馈处理结果。

六、深入开展教工之家创建活动

17. 积极创建教工之家工会组织要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服务教职工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注重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做好物质服务、生活服务的同时提供更高水平的精神文化服务,让工会在教职工需要的时候能够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工之家。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要随着形势政策的发展和办学实力的改善,为各级工会创建教工之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18. 继续推进教工小家创建活动。教工小家教工之家向基层单位的延伸。各分工会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实际,创建教工小家,坚持开展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着力增强分工会活力,使之成为教职工交流思想、促进学习、促进工作和关心帮助教职工生活的服务平台。

19. 继续推动教职工社团文化活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教职工根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社团,积极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教职工社团文化活动,实现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满足教职工个性化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20. 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各级工会要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工会要主动协同街道社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引导教职工依法参与校园内住宅小区管理和治安综合治理,成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七、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21. 重视工会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配备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坚持好干部标准,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工会干部。学校工会主席由学校党政副职兼任,常务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副主席按中层副职以上配备。分工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属各单位党政职兼任,机关各分工会主席由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兼任。

22.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工会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工会干部的成长,切实把工会干部纳入到党政干部培训交流、使用管理之中,通过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内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会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交流。要健全完善工会领导干部协商推荐制度,对各分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考察、配备,各单位党组织应征求校工会的意见。各级领导对工会干部工作、学习、外出参观考察要给予时间上的保证,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3.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会组织要克服机关化弊端,紧密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将自身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当好教职工的贴心人,努力成为组织教育教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教职工的模范。

 

 

 

湖南工程学院党政办公   202479日印发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Copyright(C)2015-2018
地址: 中国·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3528 传真:0731-5868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