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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16:27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以及省、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校党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动员学校广大教职工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学校发展“十二五”规划建功立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动改革和发展的最基本力量。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加强和改进党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分工会组织的作用。各党(总)支部要重视支持工会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加强工会工作领导的自觉性,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党的执政地位。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是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随着教育规模不断增大,教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办学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教师压力不断增大,各种矛盾也逐渐增多。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教育事业发展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工会组织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营造和谐稳定局面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工会工作,依靠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完善教育体制改革、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是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推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工会在宣传教育、团结带领、组织动员教职工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把教育部门的决策部署及时贯彻到教职工中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活力和创业激情,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我校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

   (一)把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教育发展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维护教职工队伍和政治稳定,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分工会要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教育稳定、促进教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处理”三个环节,将影响教育稳定和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努力保持教职工队伍的和谐与稳定。

   (二)全面加强教职工聘用合同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帮助和指导广大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监督检查聘用合同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用人程序,切实提高聘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

   (三)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日益突出,工会组织要积极承担起这一职责,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和监督作用,在劳动报酬、生活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积极开展“教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要尽快拿出具体措施,解决教职工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教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四)坚持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在推行“阳光工程”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工会要共同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以及重要规章制度,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通过一定形式向教职工公开,依法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依法保护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各单位要支持工会依法行使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情况的监督权,维护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教育部门、学校在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政策、计划、措施时,应当安排工会参加,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六)健全完善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机制。要大力支持工会开展以“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困难救助、法律援助等工作。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工会开展各类帮困扶贫工作。以困难教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健全和完善困难教职工帮扶制度,提高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化程度。

   (七)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职工”和“立功创先劳动竞赛”等群众性技能创新活动。要对工会开展的群众性技能创新活动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高度重视教育模范工作,要把培养、选树、表彰、关心教育模范工作作为落实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教育模范尤其是困难教育模范解决好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努力把教职工群众凝聚到工会中来

    坚决贯彻执行“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各基层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目标体系。要实行明确的领导责任体系,党(总)支部主要领导要关心指导,分管领导要紧抓不放,工会要承担起具体落实的责任,努力形成党工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和程序,选好配齐分工会主席和班子。

   (二)转变工会工作方式方法,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各级工会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上,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工会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措施。要真正把工作重心下移,将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向基层倾斜,加强与广大教职工的沟通协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真正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完整、制度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三)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决定性因素。基层工会干部要有知识、本领危机意识。要从工会干部思维创新入手,紧紧围绕教育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强对各级工会干部适应性全员培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力,建立对工会干部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熟悉教育管理、劳动关系,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工会工作专家,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专业知识过硬的实干家和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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